关于开展“辽宁省品牌会展百强”
认定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会展企业:
为贯彻落实《辽宁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(2023-2025年)》有关要求,加快推动全省自主品牌会展的培育和打造,在辽宁省商务厅的委托和指导下,我会完成了《辽宁省品牌会展百强认定办法》、《辽宁省品牌会展百强评定标准》和《辽宁省品牌会展百强申报指南》等文件的编撰工作。
根据工作安排,为进一步明确申报及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,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的时间和地点
1. 时间:2023年12月15日至21日
2. 地点:辽宁省展览行业协会(沈阳市和平区彩塔街38号)
二、报送的有关事宜
1. 请有意申报的会展企业认真填报,于2023年12月21日之前,完成所有材料的报送。
2. 被评为品牌会展百强的项目在今后宣传推介、政策扶持等工作中给予优先和加分。
3. 本次认定由辽宁省展览行业协会最终解释。认定办法细则、认定实施工作、认定申请表等详见附件。
联 系 人:刘 刚
联系电话:15998842328
邮箱地址:632624710@qq.com
附件:1. 辽宁省品牌会展项目百强认定办法
2. 辽宁省品牌会展项目百强评定标准
3. 辽宁省品牌会展项目百强申报指南
辽宁省展览行业协会
2023年12月13日